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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坞镇“三项制度”管干部 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16-08-05 16:26:50 阅读次数:10772次
    在机关干部管理中,车坞镇严格实施“三项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真正方便群众办事,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
    一是实施村民事务代办制度,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各村配备了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由镇、村干部兼任,将计划生育、新农保、低保申请、粮食直补、新农合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代办范围。村干部坐班期间,对村民需要代办的事项进行收集整理,及时交给镇、村干部,归口交办;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群体或其他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对来镇机关办事的群众,实行窗口服务,专人受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实施干部去向公示制度,实现干部管理规范化。在机关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干部去向公示牌,将干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去向对外公示,每天进行更新。镇党委、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去向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发现1次给予批评教育,一月内连续发现5次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发现10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提升机关服务效能。
    三是实施民情日记评比制度,实现干群关系新提升。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下乡期间,随身携带民情日记,记录村情民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现场办理或答复,解决不了的,向主要领导和包村领导反馈,分析原因,对症解决。每月对领导和干部的民情日记评比公示,汇总分析,集中研判,统筹解决重大突出问题,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干部服务群众的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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