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若干准则》和《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淳化县积极构建“四位一体”干部监督模式,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健全干部监督督办机制。建立监督督办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下发督办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签字认领,明确责任和督办时限,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同一件工作被督办三次以上问题仍未解决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目前,下发督办单7次,督办任务全部落实。建立组织工作通报制度,交流经验做法,通报存在问题,下发通报4期,通报批评6人次。严格执行约谈问责制度,对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6名党政正职和16个包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问责。
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对干部请销假和违规违纪情况登记备案,作为干部综合评价、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科级干部不履行请假、休假、外出审批手续,擅自离岗,不假而走,无故改变外出路线或时间,借考察、学习、出差等名义外出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组织处理,对2名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建立科级干部离任监督交接制度。对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离任进行监督交接,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及审计等部门负责监交,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财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全程参与交接工作,交接材料经交接领导和监交人员签字后,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并上报县纪检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备案。
建立科级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对101名科级干部已办理的出国(境)证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收缴,集中保管,建立台账。同时将新任科级干部信息在公安部门报备,对退休和调离人员及时撤销报备。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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