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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发布时间:2024-06-25 09:58:39 阅读次数:1753次

今年以来,淳化县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式方法,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6名干部到村担任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双向选择,精准选派,为集体经济注入“新动能”。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各村的集体经济状况进行研判筛选,从经营性收益低于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中确定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作为试验点。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派相结合的办法,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中遴选55岁以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干部担任首批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坚持县、镇(街道)两级联动,根据镇(街道)工作需要和个人专业能力、意愿,精准选派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确保人尽其才。

三重保障,筑巢引凤,激发人才干事“新活力”。坚持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栽好“梧桐树”。落实生活保障,指导员与驻村干部享受同等待遇,由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办公场地,每年安排健康体检、办理意外保险等。强化能力保障,将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与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同管理、同考核,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县级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落实待遇保障,完善补贴标准、奖励标准和支持保障制度,将实绩与奖金挂钩,以整年为限,根据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值分别奖励0.5万-5万,激发指导员干事创业主动性、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以考促效,推动发展,激活集体经济“一池春水”。制定指导员具体考核办法,将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做好年终考核,从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发挥优势积极招商引资、盘活资产拓展发展路径和建章立制推动规范运行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对优秀的指导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进行召回。截至目前,首批6名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下沉后,已初见成效,车坞镇居集村投资300万元建设荞麦醋加工厂,预计7月中旬竣工并投入使用;铁王镇北坡村收回1000多亩土地,规范20余份合同,每年增收6万余元,赢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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