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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健全职业薪酬体系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活力
发布时间:2023-07-18 08:41:49 阅读次数:3141次

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淳化县紧紧围绕“选配有制度、待遇有保障、评价有导向、发展有空间”的目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不断激发社区工作者的干事创业活力。

紧盯政策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抢抓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跟进督促,县民政局指导实施、具体推动,其他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共同实施,在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力推动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落地见效。强化部门协作,重点围绕“三岗十八级”适用范围、人员配备、薪酬管理、职业发展、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制定印发了《淳化县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等“1+3”文件,明确考核激励、资金保障、实施时间等重点事项,有力推动“三岗十八级”落实落细。

聚焦薪酬管理,强化激励保障。综合考虑社区工作者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社区“三岗十八级”待遇保障体系,出台了《淳化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将社区工作者分为社区正职、社区副职、一般工作者三种岗位,设置1—18级岗位等级和基本工资系数,逐人定岗定级。在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区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效推动社区工作者“岗、责、权、利”相统一。

拓宽发展空间,强化职业意识。为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空间,该县组织镇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社区“两委”成员储备机制,注重从省市公开招聘和国家《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年轻社区工作者中发现培养“社区”两委后备力量。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展党员、选拔优秀人才和表彰鼓励的力度,切实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为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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