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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积分制管理 激发党员活力
发布时间:2017-06-23 16:18:34 阅读次数:10391次

    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淳化县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了《淳化县农村(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党员实行“量化”考评,使村党组织在党员管理考评方面变被动为主动,化模糊为定量,有效激发了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

    一是科学确定积分内容。积分由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日常积分占80%,年终评议占20%。日常积分为100分,重点突出党员日常管理和履职情况,包括党员加强学习、作用发挥、履行义务等3个方面。民主评议以年终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依据。

    二是规范积分考评程序。党员积分制按照“月考核、季度汇总、年终评定”程序,由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实施,各镇办(中心)党(工)委建立农村党员积分台账。分考核、汇总、评定、公示四步进行积分,党员发生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积分为零。

    三是强化积分结果运用。规定对获得优秀党员积分等次的,村(社区)党组织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镇办(中心)党(工)委要列为帮教对象,督促其整改提高。对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是明确组织实施主体。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镇办(中心)党(工)委负责,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村(社区)党组织要指定专人为专职记分员,做好日常积分登记和积分汇总工作。村(社区)党组织按照计分时间和计分标准要求,及时记载汇总。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镇办(中心)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得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

    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为全县农村党员统一定标尺,使农村党员队伍管理更为直观具体,推进了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激励农村党员在引领发展、服务惠民中作表率、当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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