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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用活“三项机制”助推精准脱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9 08:53:33 阅读次数:22965次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淳化结合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充分用好、用活“三项机制”促进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

    选派干部锻炼。全县共选派208名,35岁以下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分两批(第一批选派111人),深入各镇、办担任驻镇脱贫攻坚工作队队长、队员,驻村精准脱贫工作队队长、队员,村“第一书记”,要求选派人员要牢记选派责任,从一开始就要严格要求、严守纪律,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制定奖惩方案。对选派的助镇脱贫攻坚工作队队长、队员,驻村精准脱贫工作队队长、队员,村“第一书记”,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综合评价、奖优惩劣的原则,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激励导向作用,对表现优秀干部,适时提拔重用,对不是后备干部的工作队干部列入后备干部队伍,惩治不作为,工作中患有扯皮症、推诿症、懒散症、急躁症,完成任务较差的干部。

    适时容错纠错。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改革创新、推动发展、履职担责等方面属于敢作敢为、勇于担当、出于公心,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其他组织谋取不当利益的,没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在主观上竭尽全力,采取了有效措施,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与失误造成对脱贫攻坚工作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可不作负面评价,免除其相关责任。

    通过“三项措施”激发干部干事激情,鼓励干部勇于创新,激励干部精准施策,真正让实绩突出的干部受到褒奖激励,把失职失责、工作不力的干部调整下来,使各级干部心存敬畏、不敢懈怠,确保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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