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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用“红心”点亮“民心”
发布时间:2024-07-22 16:08:24 阅读次数:1603次

近年来,淳化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探索“红色物业”引领基层治理新模式,逐渐形成党建引领主导、党员示范带头、群众接受认可、服务质量一流的“红色物业”管理模式,有力有序助推淳化城市基层治理工作。

多方联动,搭建多元共治“管理圈”。探索成立县级物业行业党委,由县住建局党委班子成员担任行业党委书记,县委社会工作部分管领导担任副书记,车坞镇、城关街道、县住建局机关行政主管股室党员以及行业内较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担任委员,统筹指导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开展“两个覆盖”专项排查,对全县9个物业服务企业的从业人数、党员数进行摸排,采取单独组建、行业联建、区域联建等方式推动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优先招聘党员员工、组建群团组织等方式加强党的工作覆盖,建立“红色物业”示范点3个。

多措并举,督促物业服务再提升”。建立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县住建局会同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惩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每年底对物业服务企业作出综合信用评级,对连续两个年度评级较差的,由车坞镇、城关街道、社区组织或者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解聘、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促进全县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增效。

因时而新,助力服务群众“零距离”。坚持把社区党组织“一年十件实事”活动与“红色物业”打造同步推进,按照“提出承诺、公开承诺、履行承诺”的步骤,围绕社区党建、小区治理、环境提升、矛盾化解、活动举办、敬老扶弱等方面,广泛收集涉及物业服务的社情民意并进行公示,明确责任人、办结时间等。严格落实“双报到·为民行”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事项,动员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深入社区,加大与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基层组织调解的工作优势,多元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实现物业服务质量、社区治理水平、小区居民幸福感“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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