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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化县委组织部 关于在全县科级及以下干部教育培训中 推行学分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7:20:45 阅读次数:4453次

各镇党委,区、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党支部(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科级及以下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就在全县科级及以下干部教育培训中推行学分登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登记对象

全县科级及以下干部

二、学分登记分值

1.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取得学历当年一次性计15学分;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分别一次性计203040学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只计最高学分,不重复登记。

2.参加调训情况: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根据需要,选调学员参加培训的,每天按8学分计算。

3.文章发表情况: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报党刊以及淳化先锋、淳化发布发表经验做法、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按中省市县分别计151051学分,最高不超过30学分。

4.参加网络学习情况: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有效学时达到100及以上的,计30学分。

5.参加党性体检情况:每次计5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6.参加大讲堂学习情况:每次计5学分,最高不超过30学分。

7.参加单位集体学习情况:每次计0.5学分,最高不超过20学分。

8.参加专题培训情况参加上级部门或经组织部门批准举办的专题培训,每天按8学分计算,最高不超过40学分。

9.干部上讲台情况:在本单位讲党课、讲授业务知识等每次计5学分,受邀在其他单位或培训班讲党课、讲授业务知识等每次计10学分,最高不超过30学分。

10.自学情况:干部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科学人文素养进行自学的,可自主打分但不得超过10学分。

三、学分登记及审核

1.学分登记。由干部本人根据学分登记分值,对本年度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如实填写登记赋分,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2.单位审核。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收集审核干部填写的《淳化县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登记表》(附件1),每年底汇总形成《淳化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汇总申报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报县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督促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并负责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每季度要对本单位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学分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汇总和公示。对排名靠后的干部要了解掌握排名靠后原因,明确学习目标,提出努力方向。

二要如实登记。干部本人学分登记要实事求是,对照学分登记10个方面的内容及分值标准,如实填写《淳化县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登记表》(附件1);单位审核要严谨细致,对干部填写的内容逐项核实,对提供的佐证资料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立即取消违规登记的学分并对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三要强化督查每季度县委组织部在每个单位随机抽取1名干部,对学分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每半年,对全县各单位学分登记汇总情况和季度公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底,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上报的《淳化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汇总申报表》(附件2)进行审核登记,对排名靠前的10个单位和50名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对干部全年学分未修满90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附件中表格可登录淳化先锋网(www.chxfw.gov.cn)下载填报。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  张佳乐

 话:029-32772319

 

附件:1.淳化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登记表

      2.淳化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汇总申报表

 

 

中共淳化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关于在全县科级及以下干部教育培训中推行学分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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