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有效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充分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
精准纪实对象内容,明确“纪什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聚焦科级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承担主要考核指标和落实淳化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等情况,以及在加强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落实中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领导肯定等正面情况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问责、约谈、履职不力、新闻曝光、受到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在县级及以上层面会议表态发言等负面情况进行一一纪实,引导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
规范纪实方法程序,明确“怎么纪”。淳化县各县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管领域和职责权限通过“淳化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工作实绩纪实系统”按时填报信息,系统填报共包括报送单位、报送时间、正负面类型、纪实内容形式、纪实对象等12项内容,按照“谁提报、谁审核、谁负责”“有责必究”的原则,各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每季度最后一周汇总本行业领域内表彰奖励或通报处分结果集中进行填报。淳化县委组织部定期对纪实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比对,建立纪实信息台账,并做好信息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客观真实、全面准确。
强化纪实结果运用,明确“如何用”。对正面纪实的干部,优先提拔、进一步使用或晋升职级,优先考虑评优树先、外出培训等,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负面纪实的干部,每季度进行提醒谈话,每年度提醒谈话2次以上且没有明显改进或改进速度较慢的,由淳化县委视情节进行组织处理。切实将实绩纪实信息作为客观评判干部的重要依据,牢固树立凭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让干部“吃苦的吃香、实干的实惠”。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