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县委召开2016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县委书记刘涛主持并讲话,市两新工委副书记郭勇出席指导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党(工)委书记及20名“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各镇办(中心)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县直各部门党(工)委书记作了书面述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钰堂对各党(工)委书记的述职作了点评,并进行了民主评议。
刘涛指出,各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认真做好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季度安排,逐级签订党建工作任务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把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位。要严格按照“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要求,统筹推进“4+3”基层党建全面发展,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动态整治软弱涣散村级班子,推动基层组织在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上取得新成效。
刘涛强调,各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要围绕点评指出的问题和自身查摆的问题,抓紧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全面推行整改销号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督办制,一项一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不见底不罢休、不到位不松劲。
刘涛要求,各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要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把党建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并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办公经费和党员干部补贴逐年递增机制,扎紧扎密扎实制度笼子,在制度约束下抓好基层党的建设。要对推动党建工作不自觉、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进行组织处理,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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